来料五金电镀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第一章 编制说明
第一节 评估目的和意义
第二节 评估依据
第三节 评估范围和内容
第四节 评估工作程序
第二章来料五金电镀项目概况介绍
第一节来料五金电镀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第二节来料五金电镀项目建设方案
第三节来料五金电镀项目用能情况
第三章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
第一节来料五金电镀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第二节来料五金电镀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第四章来料五金电镀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第一节来料五金电镀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节能评估
第二节工艺流程、技术方案节能评估
第三节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节能评估
第四节主要耗能设备节能评估
第五节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节能评估
第六节本章评估小结
第五章来料五金电镀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
第一节来料五金电镀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评估
第二节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评估
第三节能效水平分析评估
第四节本章评估小结
第六章节能措施评估
第一节来料五金电镀项目节能措施概述
第二节单项节能工程
第三节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第四节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
第五节本章评估小结
第七章存在问题及建议
第八章结论
来料五金电镀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说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9月17日发布了2010年第6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11月1日起实施,《能评办法》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节能作为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实行前置否决,一方面能够约束新上项目落实有关节能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能够从源头上遏制能耗不合理增长。此举标志着我国国家层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和审查制度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以下是规定的哪些项目需要编写节能评估文件:(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至3000 吨标准煤(不含3000 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 万至 100 万立方米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节能评估报告书包括的内容
(一)评估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 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五)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 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六)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登记表应按照本办法附件要求的内容深度和格式编制。